年初,公司独立设置监察机构,任用专职监察干部,选调优秀青年充实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明确职能并提高其履职能力。这是新形势下公司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中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更加复杂,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当中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完善、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编制薄弱、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作用的发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对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公司设立监察室,纪检、监察实行合署办公,隶属公司纪委管理,设专职主任一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一名,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公司监察室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整体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监督企业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规定,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促进企业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受理信访举报,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促使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公司监察部门还将进一步强化监察机构的职能,充分发挥监察机构贴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和优势,加强效能监察,保证企业改革发展健康顺利进行。